薪俸税的课税年度是在每年的4月1日~次年3月31日,如果在2023年6月30日开始受雇工作,那么应该在2023/24课税年度申报2023年6月30日~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收入。
薪俸税额是按【应课税入息实额】以【累计税率】计算,或以【总入息净额】以【标准税率】计算,两者取较低的税额征收。
应课税入息实额=入息-扣除总额-免税总额
入息实额 = 入息实额 - 扣除总额
案例说明:
1.王先生居住在香港,单身,年收入60万港币,无其他额外收入,强积金供款1.8万,并且只有基本免税额,那么他应该交多少税呢?
以此为例根据香港薪俸税计算表,预估计算出王先生需要缴纳的税款如下:
2.王先生居住在香港,已婚,育有一子,年收入100万港币,妻子无收入,强积金供款1.8万,家庭开支每月1.5万港币,年度扣除项、租房抵扣10万港币。以此为例根据香港薪俸税计算表,预估计算出王先生需要缴纳的税款如下:
注:个别人士每年来自受僱工作或担任职位的所有入息,评税主任将一次过评核计算薪俸税,并发出一张税单。在同一课税年度中,如一名个别人士曾为 3 间公司工作赚取入息和受聘为2间公司的董事赚取董事酬金,他∕她在该课税年度的薪俸税评税便应包括来自该 5 间公司的现金入息以及非现金利益。
− 填交不正确的报税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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