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 1、在其中一個以馬德裏成員國進行單獨申請(建議註冊"英國"或"法國" ,費用按獨立國家申請計)。2、當"程式1"註冊成功,並獲發證書後,可選取其他成員國再進行共同申請(以20個起計,最多爲60個)。3、按"程式2"遞交申請後,一般會於兩年內獲取證書。4、如商標在所申請的成員國中受反對,有關商標在該國家便會失去法律保障。v